在郾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位刚在民政窗口办完手续的老大爷乐呵呵地对笔者说:“感谢政府,把那些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取消,让俺这个困难户吃上了低保。”同样在该区龙城镇大李庄村,一些村民告诉笔者,他们村的低保现在非常公平,以前的“关系保”、“人情保”全被撤销,让不少符合政策的困难户享受到了低保。
不仅如此,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龙城镇大李庄村村民朱文廷家的房子由于残破不堪急待修缮,政府了解到他家经济困难没钱修缮后,便及时协调资金帮助改造修缮,为他解决了多年来的心病。与之相反的是,孟庙镇潘北村的村民潘某,因不符合政策取得危房改造资金,在纪委调查核实收缴后,两名村干部还受到了处理。
行走在郾城大地可以明显感受到,一场旨在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活动正在进行。广大干部以“真抓、实干、严查、严惩”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切切实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民办实事。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份以来,郾城区对全区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新农合、城镇医疗和城乡养老保险、教育收费和资金管理、危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机购置补贴、畜牧养殖补贴、安全饮水、沼气项目建设、旱厕改造、农村“三资”管理12个方面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其中,在城乡低保抽查核实中取消不符合政策享受人员1600余人,在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中发现问题112个,在新农合检查中查出违规资金328万元。
在专项治理活动伊始,郾城区便侧重于“抓真”,专门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漯河市郾城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12个专项治理方案,重点搞好自查和巡查。特别明确承担相关专项整治任务的各乡(镇)和区直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台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并对自查结果实行签字制度,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活动办又从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财政、审计、检察、法院等部门抽调120多名干部,组成12个巡察组和两个专案组,分赴工作一线对重点问题进行全面巡视,抽查核实,为进一步谋求工作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保证专项整治工作不偏、不空、不虚、不走过场提供组织保障。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郾城区侧重于“抓实”,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承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情况实行“四签字”,即村干部签字、包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签字,切实做到了底子清、数字准、情况明。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12个巡查组在酷暑时节,每天冒着高温分赴各乡镇,对每个专项整治项目按照不少于30%的面进行抽查核实,并严格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问题查不透的不放过、原因查不明的不放过、责任人找不准的不放过,对检查项目一件一件地查,一项一项地落实,把脉问诊,查清来龙去脉,把问题彻底查清查透,找准病因。针对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逐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问题比较集中,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向乡(镇、街道)、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向群众通报反馈,做到调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对检查出的违纪问题,郾城区侧重于“抓严”,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对于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该区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约谈,其中,在城乡低保检查中,先后对6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向区政府签订整改承诺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涉及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由专案组及时介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诫勉谈话32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对已调查处理的部分典型案例,利用手机报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在全区进行曝光。如对在城乡低保政策执行专项整治中,严肃查处了该区商桥镇民政所工作人员闫某采用虚报、造假等手段为他人办理低保的违纪案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专项整治中,严肃查处了该区新店镇党委委员王某利用职权挪用危改资金的违纪案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都点名道姓予以曝光,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为避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复发生,郾城区侧重于“抓制”。区纪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剖析问题根源,对专项整治活动查处的典型案例逐一进行反思,建章立制,真正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漯河市郾城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漯河市郾城区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漯河市郾城区“三重一大”事项旁听监督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约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针对12项专项整治活动具体问题,下发了《漯河市郾城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了《郾城区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度》、《郾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等2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营造了全区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