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飞)今年来,源汇区纪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先后推行了一把手“五个直接分管”和两个责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等工作。区委、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一是实行党政领导“五个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不直接分管政府采购;在班子会议决策事项时,“一把手”不提前表态和定调,在其他成员发表完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逐步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
二是实行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制度。积极践行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区乡两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在重要时间节点或发现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有针对性地对其提醒谈话。今年来,全区已开展谈话60余人次。
三是实行廉情专报和函询制度。在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民主评议等活动中,发现党委班子成员分管系统、领域、单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同级纪委向党委书记和分管班子成员发出廉情专报,提醒重点关注,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至目前,已发出廉情专报6期。对出现突出问题的,向分管班子成员发出廉情函询,函询对象要结合函询事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出书面说明。
四是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区委常委及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在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的同时,送同级纪委备案。备案事项除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报告的有关事项外,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有关事项重大变化情况。(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