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贺彦)今年以来,召陵区采取工作日随机查、节假日全面查、夜间突击查等方式,为公车使用上好日常督查、发函核查、跟踪复查“三把锁”,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发生。
立规矩告知。年初,下发了《召陵区严禁公车违规使用的通知》,明令禁止了9种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对全区公车使用“立规矩”。4月份,区纪委再次印发《召陵区关于加强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重点围绕本单位、本部门重要时间、关键节点、少数人群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实施公车使用报备制度,确保公车使用抓得严管得住。
严监督检查。一是不断加强对公车日常管理、使用、停放等情况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疑似违规问题,向责任部门发函要求核实并说明情况。二是注重跟踪复查,进一步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规定。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外部监管,通过“12388”热线接受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片,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该区纪委共向8家单位发函要求说明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并进行了复查核实。
亮纪律问责。今年以来,该区由纪委党风政风室牵头,成立了督察组,明察暗访,持续不断对全区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未按照要求报备或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一案多查”,除对直接责任人依纪依规处理外,还对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进行追究,并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漯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