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凝聚合力反腐败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8-10

舞阳县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该县高度重视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先后出台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执法执纪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案件材料暂行办法》、《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等15个反腐败成员单位之间线索处理、办案协作、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了反腐败工作合力,提升了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该县规定,对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经办人、明确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效果。对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拒不执行会议决议或对会议决议执行不作为、慢作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单位或部门反腐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在查办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的,应当移交其他管辖机关处理的案件或线索不移交、不报告的,各成员单位对相互移送的线索或案件、通报的案情不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或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去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共协同查办案件4件次,案件线索互相移送82件次,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舞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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