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检查过程中,你们镇排名落后,你身为镇党委书记,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今天就你单位存在的问题对你进行约谈提醒,希望你们迅速整改。”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一起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谈话。
今年以来,召陵区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采取细化清单明责、逐级落实压责、定期考核督责、查处曝光问责等四项工作措施,时刻绷紧领导干部履职“责任弦”,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细化清单明责。召陵区按照项目化管理原则,细化责任清单,以单定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和工作实际,年初,区委把“两个责任”划分为班子集体、“一把手”、班子成员3个类别,研究制定了共性化和个性化的“两个责任”清单,细化主体责任共性任务30类20项、个性任务70类240项,监督责任共性任务14类45项、个性任务330项,指导、督促全区8个镇(街道、办)、58个区直部门细化责任清单,构建了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部门联动的区镇两级责任体系。
逐级落实压责。区委常委亲自带队深入分管领域和部门,对各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行检查考评;今年以来,全区认真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区城乡建设局、区卫计委等13个单位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当场讲评,现场接受质询;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持续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定期考核督责。定期开展对责任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责任落实虚化、流于表面等问题。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成立检查考核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等领导干部带队对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通过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廉政提醒函等形式,督促提高认识、反思警醒。
查处曝光问责。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后的两个单位全区通报,单位负责同志在区纪委全会上表态发言,区委书记对其党组织书记约谈,区纪委书记对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签字背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今年以来,先后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33个单位56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21人,以严格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召陵区纪委 胡贺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