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制定农村基层权力公开“标准”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3-21

近日,舞阳县出台《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规范》,对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监督、追责等事项作出要求规定,确保农村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明确重点,规定时限。按照党务、村务、财务分类梳理,明确村级组织权力公开的主要内容25项,要求党务公开遵循“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村务和财务工作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和集体经济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管理,拓展形式。各村级组织要严格遵守“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公开范围,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不准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及时在“阳光村务”公开栏及“阳光舞阳网”同步公开,并通过广播、明白纸、各类会议、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不断扩大宣传面,提升群众知晓率。

完善机制,严肃追责。各乡镇党委、纪委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对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对未严格执行公开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公开效果差的,全县通报批评,由县纪委约谈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并严格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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