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临颍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相关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督”“改”“学”相结合,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督”。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手段,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通过惩治和威慑,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通过制约和监督,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通过教育和引导,着眼于解决深层次问题,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改”。通过案件查办,剖析深挖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存在的漏洞,要求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从而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改善一类问题”的效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的现象。
“学”。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的重要战略思想,落实好市委、市纪委和县委以案促改安排部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提升政治觉悟,始终做到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学纪明纪,切实做到“四个注重”,始终严格自律,坚决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