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源汇区纪委召开执纪审理委员会案件研讨会,并根据《源汇区纪委监察局执纪审理委员会制度(试行)》的规定,将两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提交执纪审理委员会审议。
研讨会上,审委会委员对两起案件展开了激烈的探讨,对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了执纪审理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执纪审理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
成立执纪审理委员会是2017年源汇区纪委在执纪审理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纪、政纪案件提交决策机构讨论作出处分决定前,集体研究决定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和其他有关在执纪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总结执纪审理工作经验,对执纪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审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由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审理工作的常委(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审理室主任、案管室主任、干部监督室主任担任,组建“执纪审理委员会委员库”,由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区纪委委员、全区通过司法考试的公职人员、司法机关专业人士组成。(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