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旁听庭审“面对面” 清正廉洁入心间
来源:召陵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26

“我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我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在召陵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该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原主任孙某某当庭忏悔。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7月21日,召陵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全体人员旁听孙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的公开庭审,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2个小时的庭审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呈现出被告人孙某某廉政防线崩塌,逐步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参加旁听的干部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真切地体会到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深刻内涵。

“今天的庭审旁听直击内心,比以往单纯观看警示教育的文字图片更让人感受到震撼。昔日同事接受审判,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加强纪法学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参加旁听庭审的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董事长王富堂深有感触地说。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为鉴。用这种‘看得见,听得进、悟得透’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更能触及灵魂。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旨在引导党员干部用身边人当活教材,用身边事当警示钟,守好‘底线’、不碰‘红线’,从而实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赵静表示。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积极探索警示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以法院庭审为载体,把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法院庭审一线,采取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代训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召陵区纪委监委 邝莉雯)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