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贯通纪法衔接 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临颍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9-04

“你在监委调查阶段所作的供述是否属实?”“属实。”“对于指控你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是否有异议?”“没有异议,我承认错误,愿意接受处罚。”近日,在临颍县监委办理的罗某挪用公款一案庭审现场,被告人罗某逐一如实回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临颍县人大常委会与县纪委监委共同组织20余名县人大代表和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本次庭审。

今年以来,临颍县纪委监委聚焦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流程,统筹推进案件查办、审理和移送的协同衔接,持续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凝聚工作合力,以制度化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规范流程,严控案件质量。严格规范从线索受理、处置、立案、审查到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标准与要求,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审核机制,在移送审理前由审查调查组开展自查审核,严格对照刑事审判标准,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和程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加强与审理部门沟通,商请其提前介入,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实现审核把关与调查成果巩固相统一,确保移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强化协作,精准认定纪法罪。该县纪委监委与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建立双向对接机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及时沟通进展、协调衔接问题。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必要时召开监检法联席会议,开展“控辩审”场景化研讨,共同研究职务犯罪案件中关于法律适用、主体身份、罪名认定等焦点问题,实现“1+1+1>3”的协同效果。

开展庭审评议,推动质效再提升。在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将“幕后”调查取证与“台前”庭审观摩相结合,深入了解举证、质证及辩论等环节,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在真实案例中查找差距、剖析不足,不断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固定和运用能力,为后续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供实践参考。同时,推行县人大代表跟庭评议,加强对监委执法及检法“两官”履职监督,有效检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我们要树牢法治理念,依法履职,引导监察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监督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临颍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臧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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