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让“廉考”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硬指标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2-19

近年来,召陵区纪委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法规考试作为内部监察的一项工作来抓,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使“廉考”成为解决“灯下黑”的有力抓手。

12月17日上午,召陵区组织全区12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廉政法规考试,为避免考试流于形式,考试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单人单桌,考场设立主考员和巡考员,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监督。成绩合格者,按规定上岗,成绩不合格者,由区纪委统一组织一次补考,补考再不合格,建议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宛国君巡视考场。

考试结束后,参加考试的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没想到考场纪律这么严,有点像高考的感觉”。

纪检监察干部以后每年必须通过“廉考”,这是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上岗的硬性指标。通过考试不仅使廉洁从政、廉洁办案更精准,对法律法规的掌握更牢固,而且在考试中得到了学习,更进一步提高了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更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律、自醒,决不能出现“灯下黑”现象的一个有力抓手。

“平时不学习,考前不努力,必然不过关”,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平时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学习,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不能了解的更彻底,对新出台的法规、条例掌握的不彻底,自己执纪执法就可能会出现问题,组织不放心,自己也出现执纪恐慌心里,通过学习、考试,不仅提高了执纪执法水平,而且锻炼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据了解,此次“廉考”后,对考试合格的人员结合当前反腐形势再进行一次内部培训,从内心不断筑牢纪检干部的思想防线,真正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召陵区纪委)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