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笔录缺少被谈话人签字确认。”“该案中,部分书证调取手续不完备,未注明出处及提取时间。”近日,在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会上,评审人员对照清单逐一指出问题,并现场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推行“一案三查”工作机制,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的一个缩影。所谓“一案三查”,是指在案件办结后,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三大核心要素,通过承办部门自查、协作区互查、审理室复查三级联动模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体检”,旨在构建全流程、闭环式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提升。
“以往由于缺乏细化的评查标准,我们压根不知道查什么,怎么查。”翟庄街道纪工委干部坦言。对此,该区纪委监委参照上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细化了涵盖证据链完整性、手续合规性、条规适用准确性等上百项内容的《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将抽象的“标准”转化为可操作、可量化的具体指标,使评查工作有据可依、有尺可量。
为防止“一查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建立了“反馈-整改-督查-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所有发现问题均列入台账,由案件审理室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账销号。同时,为提升评查结果的转化运用,该区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共性问题、易错环节,编制《常见问题防治指南》和典型案例,将“个案的得失”转化为“类案的经验”,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精准指导。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一案三查’不仅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扫描仪’,更是提升能力、促进规范的‘助推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一案三查”成果运用,不断完善评查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提升。(雷舒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