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制度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得到提升,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抓建设,净化人才队伍。调整充实“执纪审查工作人才库”,包括“执纪审查人才库”“陪护人员信息库”“驻点医务人员人才库”,对入库人员按照骨干人才和专家人才分类管理。确定了人才库的范围和条件,并由其所在单位和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别审批。
二是重考核,细化评分标准。制定了《漯河市召陵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按照第一、二、三种形态,案件质量和线索管理分别设定分值,年度被评为优质案件,被抽调参与查办案件的分别奖励相应分值,对瞒案不报或压案不查,执纪审查人员违法违纪,执纪审查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涉案人员伤、残、逃、亡等安全事故或严重不良后果的,除扣减相应分数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常通报,强化危机意识。建立健全执纪审查情况通报制度,每月末分乡镇、区直单位通报各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情况,对乡镇最后一名和区直单位最后三名的纪检监察组织,第一次批评教育该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第二次对其进行约谈,第三次建议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四是严评选,优化案件质量。制定出台《召陵区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评选办法》,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自办查结并给予纪律处分,且在上一年度未申报优质案件评选的案件列入评选范围,将评审案件分为“践行第二、三种形态类优质案件”和“践行第四种形态类优质案件”两大类,按照单位推荐,初评委员会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评选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并全区通报表彰。被评选为区级优质案件的主办人,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时将其纳入“A”类干部,并于年底对其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进行加分。(召陵区纪委何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