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推行执纪审理委员会制度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8-07

为充分发挥执纪审理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方面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案件,近日,源汇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出台《源汇区纪委监察局执纪审理委员会制度(试行)》。

审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纪、政纪案件提交决策机构讨论作出处分决定之前,集体研究决定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和其他有关在执纪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总结执纪审理工作经验,对执纪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审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由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审理工作的常委(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审理室主任、案管室主任、干部监督室主任担任,组建“执纪审理委员会委员库”,由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区纪委委员、全区通过司法考试的公职人员、司法机关专业人士组成。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每起案件聘请3至5名委员参与审委会的审议工作。

审委会重点对区管干部、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意见有重大分歧以及对执纪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类型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集中讨论把关。案件审理室应根据审委会案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案件审理报告(案件审理意见),并将审委会意见写入案件审理报告(案件审理意见),为决策机构研究案件提供参考。(源汇区纪委)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