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的思想压力很大,总感觉大家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组织多次回访帮助,让我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解除了思想‘枷锁’。”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召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受到处分的区农业农村局干部边某某敞开心扉,讲述了自己的心理变化。
此前,边某某因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一度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受挫。该区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结合其错误性质、情节、处分类型及个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多次对其进行回访教育。通过组织的耐心疏导和关心鼓励,边某某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本职工作。
开展回访教育,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完善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机制,将其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环节,着力帮助“跌倒”干部解开心结、卸下包袱、重燃干劲。
“在回访主体上,我们探索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组织部门协同联动。通过联合开展回访、监督、评价等工作,力求精准掌握受处分干部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形成教育、管理、监督、使用的闭环链条,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提升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区纪委监委突出“一人一策”,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岗位特点、性格特征等,个性化制定回访谈话方案。回访中注重做好思想引导、纪法解读、心理疏导、纪律提醒和正向激励,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反思整改。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100余人次。
“处分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雷舒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