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李书记,请谈谈您对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
李亦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必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作为县级党委书记,一要认清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更是责任担当的现实需要。中央明确了党委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省委提出了党委主体责任的十项要求、党委书记的六项要求和班子成员的四项要求,对此,要深刻理解,牢记在心。二要回归主体责任。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推进者、落实者,要像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变原来“党委挂帅、纪委出征”为“党委既挂帅又出征”。三要肩负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做到党委负总责,从部署、到落实、到责任追究,都要肩负主体责任,做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
记者: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舞阳县委如何率先垂范,抓好责任落实?
李亦博:舞阳县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主要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住“牛鼻子”。县委始终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安排,把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县纪委全会上,县委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二是种好“责任田”。首先是当好表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履行第一责任,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自身良好形象做出榜样。其次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同时,健全制度,着力构建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真正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用“责任归位”促进“责任到位”,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三是持续抓作风。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四风”问题整治,对县委梳理出来的问题,梳辫子、拉单子、建台账,一项一项整改落实,既追求“立竿见影”,更追求“长效管用”,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四是支持强保障。县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责任,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保障办案经费,充实办案力量。前不久,县委研究安排四名同志由副科级纪检员转任室主任,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设立了县行政效能与经济环境投诉中心,提高纪检监察服务发展的能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及时帮助化解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阻力。同时,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南和省委巡视组巡视漯河反馈意见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有贪必反,有腐必肃,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为舞阳提速发展、富民强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71起,党、政纪处分70人,有效遏制了腐败案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下一步,舞阳县委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李亦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下一步,我们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从四个方面推进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方面要求,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领导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真正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扛起来,抓到位。二是明确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把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县委班子、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共同履行好职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源头治理,研究制订县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约谈制度、“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等,深入推进落实行政体制改革、权力公开运行、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度规范权力配置、约束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追责意识,坚持“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发挥反面教材警示教育作用,努力探索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