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用好容错纠错办法 提振干事创业士气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1

“感谢纪委的同志对我进行的调查走访,帮我澄清了事实,我以后一定好好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白寺村村干部在村党组织大会上说道。四月以来,源汇区纪委监察委出台《源汇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妥善把握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积极做到正确区分严管和厚爱,及时纠偏正航,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实践“四种形态”有机结合,实现对前两种形态的规范化、科学化运用。半年来,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总人数占73%,基本做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的要求;积极做到及时容错和免责,扫除后顾之忧,围绕《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信访举报采信告知等配套制度,对被举报失实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合法权益,增强干部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半年来,共受理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170件次,重复和诬告件占40.77%,经过调查走访,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在不同层级召开党组织会议,对受到错告、诬告的20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帮助他们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同时,源汇区纪委监察委围绕全市纠“四风”转作风行动,聚焦党员干部在市委、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没有整改以及同一错误重复发生的,进行严肃处理,严格问责,避免放任错误造成更大损失。(源汇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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