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召陵区纪委监委信访工作从心贴心接访到化解全方位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反馈一体化,让群众少跑腿,减少往返奔波,降低信访成本,真正做到敞开情怀,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让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有效化解。
强机制提质生效。区纪委监委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区大信访工作格局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总体谋划推进。配齐信访受理中心人员力量,建立轮岗接访人员工作台帐,定期通报接访情况。设立领导接访日,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确保疑难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处置。建立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班子包片区、职能科室挂乡镇、业务室办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有人管、督促跟踪有人抓,切实构建了全委参与、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直接处理的信访大格局。
严程序分类处理。该区根据信件反映内容,按照实名检举控告、匿名检举控告、重复检举控告、初次检举控告等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办理部门,确保收得准。根据上访人的心理动态与情绪,顺情疏导,耐心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始、把问题解决在当场。涉及部分单位的问题,接访人员引导上访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反映具体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纳入问题线索管理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实行集中管理。在做好实名举报登门回访上访人的基础上,精心筛选一些匿名信访、重信重访、越级访等举报件,组织相关辖区党员、代表、群众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加,开展阳光公开信访反馈活动,不遮掩、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将调查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详细通报,充分听取参加反馈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打实的阳光公开反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信访件办理的群众满意率。
强督办推动落实。区纪委监委信访受理中心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级机关信访举报梳理的问题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问题线索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问题线索查办进展缓慢的办案室办进行电话催办、督办,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区纪委监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常委带队,每月深入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对信访件办理进度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面对面听取信件主办人汇报,针对未办结信访件逐一认真分析情况,查找问题根源,商讨办理策略,力促案件如期办结。
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委登门回访群众11人,组织阳光公开反馈活动6场,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组织对3个镇21件超期信访件进行督查督办6次,办结率达到80%以上;信访量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9.07%。(召陵区纪委监委 王杞华 白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