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源汇区纪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一是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区纪委对《河南省纪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转发,明确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六个一”标准,即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制订一套工作方案、下发一份以案促改通知书、召开一次以案促改廉政教育大会、建立一套剖析整改台账、完善一套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制定并印发《源汇区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任务节点,开展以案倒查,精准预防,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区纪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常委为成员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区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明确了全区各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对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四个纪检监察室、宣传部等委局机关部室及各协作区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其中,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全区以案促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典型案例审核把关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梳理和精选典型案例;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联系单位具体指导;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对联系单位督导检查;区纪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所在党组(党委)做好案件剖析、制度建设、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是分门别类,全面覆盖。结合区情实际,以四个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共梳理出无案件单位36个、有案件单位27个和11个重点有案件单位三个类别,分阶段推进。要求有案件单位要至少选取一起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以案促改,无案件单位要选取十八大以来本系统本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11个重点单位从区纪委自办案件中至少选取一起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以案促改,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推进,覆盖全区每个单位、每名党员干部。同时,明确全区各单位在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完善制度、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和完成时限,要求全区各单位2017年以案促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