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察委指定淇县纪委监察委对山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尚风雷(正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尚风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车归个人使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和单位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区监察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山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尚风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山城区纪委监察委)